
访谈主题:加大人才服务保障力度
访谈嘉宾: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白俊奎
市住建局 住房保障科科长 杨光
市住建局 住房保障科主任科员 市住建局 住房保障事业发展中 心 公共租赁 住房管理科科长 吕美英
市住建局 住房保障事业发展中心 住房租赁办 主任 王飞
市住建局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归集和法务科 科长 井小琴
主持人:2021年3月3日,包头市在全区率先出台了《关于加快引进培育重点产业领域中高端人才的若干措施》、《关于支持吸引青年人才来包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和《包头市服务高层次人才若干措施》三大人才政策。人才来包创新创业,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安居问题。三个政策中都提到人才安居措施,我们是通过什么样的具体举措来满足各类人才多样化住房需求呢?请白局长介绍一下有关政策。
白俊奎:主持人好!各位听众朋友大家好!很高兴做客行风热线,欢迎大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下面,我为广大听众朋友们介绍一下我市引进人才安居保障工作的总体情况。
包头市委、市政府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高度重视招才引智工作,为充分发挥人才住房在吸引和聚集人才方面的作用,助推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为继续广开进贤之路,广纳天下英才,2021年3月3日,包头市在全区率先出台了刚才主持人提到的三大人才政策措施。为了贯彻落实好上述人才安居政策,我们市住建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联合起草了《关于为我市引进人才提供安居保障的工作方案(试行)》。《方案》经多方征求意见后,已由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执行。《方案》主要解决引进人才实物房源的筹措工作,按照“市级统筹、区级落实,社会参与、以需定筹”的原则,共确定新增人才房源和存量人才房源两大种类,包括新建项目配建、定向筹集和用人单位自有土地建设和企事业单位改建、市场租赁房源、存量公租房、金融机构购买经营等七大渠道,规划全市2021-2023年共筹集人才住房8万套,其中2021年筹集1.5万套,此项任务已列入市政府2021年为民兴办的好事实事内容。目前,我局正在统筹组织各相关地区和单位多措并举,七大渠道同步推进,为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来包就业创业的青年人才和重点产业领域中高端人才提供安居保障。让所有来包就业的各级各类人才不仅“住有所居”,而且“居无所忧”,真正让他们扎根包头,安居乐业。
在筹措实物房源的同时,按照市人才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我局会同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起草印发了《包头市引进人才安居保障实施细则(试行)》。该《细则》明确了对引进人才发放购房折扣补贴、租金补贴和实物配租三种保障方式,并根据上述“三个文件”中提到的各级各类人才,提出了不同的资金保障标准,以多种方式灵活满足引进人才的住房需求。
主持人:请问白局长,目前我们筹措房源和租金补贴发放工作进展如何?
白俊奎:目前,我们在夯实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已经打通了全部申请渠道,并通过各类媒体向社会公布,在宣传政策的同时,特别公布了各地区人社部门、住建部门的受理电话,有问题可以直接拨打电话进行咨询。引进人才通过人社部门的资格认定后,各地区住建部门将按照审核流程,结合申请人的意愿,进行实物配租或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具体的审核流程等内容一会儿保障科赵敏科长将为大家进行介绍。在筹措房源方面,房源比较集中的项目有位于青山区银海路以东、青福镇银海新村内银海新城项目;位于昆区莫尼路以北,白云路以西朝阳佳苑项目;位于青山区富强路以东、少先路以南的御融公馆项目;位于昆区钢铁大街以北、市府东路以西和悦大厦项目,还包括位于东河区北梁新区项目等。另外,市住房发展保障中心建设管理的铭峰家苑和青八公租房项目腾退的部分公租房,因交通相对便利,也作为人才公寓房源。在租金补贴的发放方面,截至目前,据我们了解,市人社部门还没有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申请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一旦有提出申请的引进人才,我们将立即进入审核发放程序。
主持人:《实施细则》的保障对象及申请条件有哪些?
赵敏:1.属刚性引进人才的,需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 2021年3月3日起,到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且缴纳3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除外)的中专及以上学历人才;或在我市登记注册创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民办非企业、个体工商户(包括个人独资企业)的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法人代表。
(2)申请人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我市辖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工作地区、单位未提供住房;未享受过“大学生集聚计划”住房优惠政策;未同时享受其他住房保障优惠政策。
申请租金补贴的,申请人须在包头市四区及稀土高新区城市规划区内租赁住房,使用标准示范文本合同,签订真实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并进行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
2.对采用技术咨询、兼职服务、技术入股等方式柔性引进到我市并签订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候鸟式”工程师(含退休工程师)等中高端人才,在包工作期间可免费入住我市人才住房。
主持人:保障方式有哪些?
赵敏:保障方式分为购房折扣补贴、租金补贴和实物配租。非购房折扣补贴申请人不得同时申请租金补贴和实物配租。夫妻双方同为保障对象的,不可重复享受安居保障,按夫妻其中一方可享受的最高标准执行。
主持人:购房和租房补贴标准是什么?
赵敏:1.购房折扣补贴标准(2021年3月3日后购买)
符合《包头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目录(2021年)》中四类及以上层次人才,全职引进并落户的,在我市辖区范围内购买首套自用住房,按建筑面积150平方米标准享受成交价50%折扣补贴。
全职引进并落户我市的博士研究生,在我市辖区范围内购买首套自用住房,按建筑面积120平方米标准享受成交价5%折扣补贴。
全职引进并落户我市的“双一流”院校硕士研究生,在我市辖区范围内购买首套自用住房,按建筑面积90平方米标准享受成交价3%折扣补贴。
所购自用住房产权人应为申请人本人或与配偶共有。
2.租金补贴标准。补贴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16元(2021年3月3日后签订租赁合同)。
引进院士或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商业模式等能够打造国家级产业集群的顶尖人才,每月提供300平方米的住房或相同平米的租房补贴。在包工作满5年且贡献突出的,可无偿获赠住房。
引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创办企业具有国内一流技术水平的高端创业人才团队,为团队带头人每月提供200平方米住房或相同平米的租房补贴。在包工作满5年且贡献突出的,可无偿获赠住房。
博士研究生按照每月120平方米住房标准发放。前两年全额发放,后两年减半发放。
硕士研究生按照每月90平方米住房标准发放。前两年全额发放,后两年减半发放。
“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按照每月60平方米住房标准发放。第一年全额发放,第二年减半发放。
其他院校本科生按照每月30平方米住房标准发放。第一年全额发放,第二年减半发放。
大专、中专毕业生按照每月20平方米住房标准发放。第一年全额发放,第二年减半发放。
其他特需人才根据实际情况一事一议。
主持人:实物配租范围及租金减免政策是什么?
赵敏:选择实物配租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等高层次引进人才,前两年租金全免,后两年租金减半。选择实物配租的本科生、大专、中专毕业生,第一年租金全免,第二年租金减半。以后年度符合续租条件的,按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全额收取。
主持人:申请流程及需要提供的申请资料有哪些?
赵敏:1.人才资格确认。申请人登录“中国包头人才网(www.btrc.cn)”进入“ 高层次人才服务”专栏,点击“人才住房保障”在线提出申请,按要求上传以下材料(上传材料需为图片或PDF格式,所有材料必须清晰有效):
(1)身份证(正反面同页)、毕业证、学位证及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人才荣誉称号、资格证书等材料;
(2)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属公务员的,需提供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属来包创业的,需提供创办企业营业执照;
(3)内蒙古人社APP个人参保证明截图(柔性引进人才无需提供)。
市区两级人社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以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不符合资格条件或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及时联系申请人并告知原因。市区两级人社部门于每周五(节假日顺延)将符合条件人员名单汇总后分别反馈市区两级住建部门。
2.安居保障资格确认。用人单位或申请人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旗县区住建部门提交如下要件:
(1)用人单位加盖公章后的《包头市引进人才购房折扣、住房租赁补贴申领表》或《包头市人才住房申请审批表》(表格在包头市住建局官网下载);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婚申请人提供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购房折扣补贴申请人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申请人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婚申请人提供单身声明);
(4)申请人房产证明(无房申请人提供无房声明;购买住房申请人提供不动产权属证书或房屋网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租金补贴的,提供经网签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旗县区住建部门对申请人房产状况及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况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于每季度末完成本季度申请人员安居保障资格确认。
根据申请人意愿,对申请人才住房的,市区两级住建部门组织实物配租;对申请购房折扣补贴或租金补贴的,由旗县区住建部门按照相应标准进行测算、核定、汇总,于每季度末完成安居保障资格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报市住建部门。
市住建部门进行备案,并向市财政部门申请市级匹配资金。市财政部门将匹配资金拨付至各地区财政部门,区级匹配资金由各地区财政部门统筹安排拨付。区财政部门将上述补助资金拨付至区住建部门,区住建部门组织发放。用人单位应承担部分由单位直接发放。
市住建部门负责市本级人才住房的分配管理工作。
主持人:补贴资金来源有哪些?
赵敏:购房折扣补贴和租金补贴由市本级、受益地区和受益单位按比例承担。
1.人才引进单位属于市本级财政拨款的单位,市财政承担100%;
2.人才引进单位属于区级财政拨款的单位,由市财政承担30%、区财政承担70%;
3.人才引进单位属于中央、自治区直属企业和市属国有企业的,由市财政承担30%、用人单位承担70%;
4.人才引进单位属于其他企业的,由市财政承担30%、区财政承担60%、用人单位承担10%。
主持人:如何对申请人进行监督管理?
赵敏:享受安居保障政策人员因工作、社保、房产等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自变化之日起30日内,主动向用人单位申报。用人单位自接到申报之日起10日内向旗县区住建部门书面反馈。未按规定申报者,一经查实,计入个人诚信档案,已发放的购房折扣补贴、租金补贴、实物配租期间减免租金如数退回,承租的人才住房立即腾退。
享受安居保障政策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停止享受安居保障政策,并且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1.提交虚假信息或隐瞒相关信息的;
2.无正当理由,连续或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或创办企业已注销的;
3.申请人存在其他不符合保障条件情况的。
主持人:该项政策全市范围内都适用吗?
赵敏:适用范围为昆区、青山区、东河区、九原区、稀土高新区;石拐区、白云区、土右旗、达茂旗、固阳县可参照执行。
主持人:开展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工作依据是什么?
王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2号)第五十四条中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在《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6号) 第二十条中也明确要求:直辖市、市、县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系统,逐步实行房屋租赁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并纳入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文件中提出:要完善住房租赁法律法规,明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市场行为,稳定租赁关系。推行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和合同网上签约,落实住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制度。
主持人:进行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必要性?
王飞: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进行登记备案,主要出于三方面原因:一是领取住房租赁补贴必须发生实际的住房租赁行为,避免出现套租骗补的行为,提高住房租赁补贴资金的使用效率;二是有效发挥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作用,加强租赁数据统计、市场分析研究、引导行业规范发展;三是通过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数据统计,加强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有效防止重复申请、一房多用现象发生。
主持人: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有几种工作方式?
王飞:目前,为方便开展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更好地为保障对象做好服务工作,现有两种方式可进行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一是网上合同签约备案。租赁双方可从“包头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www.0472fdczl.com)”分别注册账号,进行房源发布和房屋承租,并在网上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平台系统自动进行备案,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时可直接打印《包头市房屋租赁合同》使用;二是线下合同登记备案。针对不具备网上签约的承租人使用《包头市房屋租赁合同》,“包头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提供了一个下载专区,可自行在线下载质纸示范文本合同,租赁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合同内容,约定相关租赁事项。并提供相应的备案材料到指定行业管理部门进行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主持人: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需要提供的材料?
王飞: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应提交下列材料:
(1)房屋租赁合同(使用示范文本合同《包头市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租赁双方身份证或户口本);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其他合法权属证明(《不动产权证书》、《包头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等);
(4)备案需要的其他材料(委托书等)。
主持人:据了解,为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政府专门搭建了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在这里能简单再介绍一下平台情况吗?
王飞:好的,主持人。搭建“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是贯彻落实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的重要载体。
从2018年开始,我局在借鉴其他先进城市经验基础上,就与专业软件开发公司合作,搭建了“包头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平台按照市政府住房租赁工作要求,以为租赁双方提供及时、准确、全面、安全的住房租赁服务为目标,打造信息共享、服务全面、监管有力的包头市专业化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平台集实名认证、房源核验、信息发布、合同备案、分类查询等多项功能于一体,切实为百姓在住房租赁方面,提供房源信息发布、网上签约认证、合同登记备案、房屋押金监管、信用等级评价等服务。租赁当事人通过使用信息服务平台可完成房屋租赁事宜,政府相关部门根据平台登记备案信息依法为租赁当事人办理相应的公共服务事项。
目前,“包头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已进入运营阶段,我局通过平台系统就政策法规、公租房分配、中介机构备案、房屋租赁价格等信息进行社会公开、公示。
借上线机会,在这里也希望广大听众朋友们,多关心和支持、使用“包头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大家可以登录 “www.0472fdczl.com”网址或通过搜索“包头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形式浏览平台,对平台进行深入了解,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