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法治防线 守护平安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学习稿
发布时间:2025-08-18
信息来源: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策法规科


有组织犯罪是社会毒瘤,严重侵害公民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秩序与经济发展。为有效预防和惩治此类犯罪,2021 年 12 月 24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并于 2022 年 5 月 1 日正式施行。这部法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反有组织犯罪工作进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立法宗旨:以法治之力铲除黑恶根源

《反有组织犯罪法》第一条明确规定,立法目的是 “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加强和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法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 “总体国家安全观” 贯穿始终,通过构建系统完备的预防、打击、治理机制,实现对有组织犯罪的 “全链条打击、全方位治理”。

法律清晰界定了核心概念:有组织犯罪包括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恶势力组织则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为非作恶、欺压群众,造成恶劣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组织。同时,境外黑社会组织在我国境内犯罪或对我国国家、公民犯罪的,同样适用本法,彰显了我国打击有组织犯罪的坚定立场。

二、工作原则:多维度构建综合治理体系

法律确立了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四大核心原则,为实践提供根本遵循:

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既发挥监察机关、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国家机关的专业力量,又动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形成 “全民反诈” 的强大合力。

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相结合:不仅聚焦个案打击,更注重源头预防,将治理工作纳入政府考评体系,从根本上铲除有组织犯罪滋生的土壤。

与反腐败相结合:坚决查处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行为,切断 “保护伞”“关系网”,实现 “打伞破网” 同步推进。

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通过审查村居委成员候选人资格等措施,筑牢基层防抗有组织犯罪的 “第一道防线”。

法律同时强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必须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严格区分违法所得与合法财产,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

三、预防治理:织密源头防控安全网

预防是遏制有组织犯罪的关键。法律专章规定 “预防和治理” 机制,构建起覆盖全社会的防控体系:

全民宣传教育:监察、司法机关通过 “以案释法” 开展普法,新闻、广播、互联网等单位针对性宣传,提升公民反有组织犯罪意识。

校园安全守护: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建立校园防范机制,加强学生宣传教育;发现有组织犯罪侵害校园或发展成员时,需立即制止并报告公安机关。

行业监管强化:市场监管、金融监管、自然资源等行业主管部门与公安机关联动,建立长效机制,对易发领域加强监测和监管,从源头防范行业 “黑恶渗透”。

网络空间净化:电信、互联网经营者需阻断宣扬有组织犯罪的信息传播,发现违法内容立即停止传输并报告;网信、公安等部门依法处置违法信息,阻断境外有害内容流入。

特殊群体管控:对有组织犯罪罪犯采取针对性监管、教育措施;刑满释放后落实安置帮教;黑社会性质组织组织者、领导者刑满后 5 年内需定期报告财产及日常活动,防止再犯罪。

四、案件办理与财产处置:精准打击 “黑恶财”

法律为有组织犯罪案件办理提供了明确规范,确保打击精准、高效:

侦查措施升级:公安机关可依法查询嫌疑人财产信息,对紧急涉案财产采取 48 小时紧急止付、冻结措施;必要时采取限制出境、异地羁押、技术侦查等手段,确保案件侦破。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组织者、领导者从严适用取保候审、缓刑等措施,充分适用财产刑;对配合侦查、提供重要线索的一般成员,可依法从宽处理,分化瓦解犯罪组织。

涉案财产 “全链条追缴”:明确违法所得及孳息、资助犯罪的财产、家庭财产中用于犯罪的部分等均需追缴没收;对逃匿或死亡罪犯的涉案财产,依法启动没收程序,坚决 “打财断血”。

权益保障机制:严格区分违法与合法财产,为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保留必需生活费用;利害关系人对财产处置有异议的,可申诉或控告,确保执法公正。

五、严查 “保护伞”:坚决斩断权力与黑恶勾结纽带

法律直指有组织犯罪背后的 “腐败毒瘤”,对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行为 “零容忍”:

禁止行为清单:明确国家工作人员不得组织、参与有组织犯罪,不得包庇、纵容犯罪,不得干预办案;违者依法从重处罚。

线索快速处理:监察、司法机关发现公职人员涉罪线索及时处理或移送;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举报公职人员涉黑恶行为,有关部门必须及时回应。

规范执法行为:严禁执法司法人员通风报信、隐瞒线索、滥用职权;对诬告陷害执法人员的,依法追责并澄清事实,保障执法者权益。

六、保障措施与法律责任:为 “扫黑除恶” 保驾护航

法律建立了全面的保障机制,为反有组织犯罪工作提供坚实支撑:

人身安全保护:对举报人、证人及其近亲属采取不公开信息、禁止接触、专门保护等措施;必要时可变更身份,确保“敢举报、不被报复”。

经费与队伍保障: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和训练,提升执法能力。

违法必究:对参加境外黑社会组织、协助有组织犯罪、阻碍举报等行为,依法给予拘留、罚款等处罚;金融、电信等单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从严追责;国家机关失职渎职或滥用职权的,严肃问责,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七、全民参与:共建无 “黑” 平安家园

《反有组织犯罪法》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协助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义务,国家依法保护协助者、举报人。对举报有功或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奖励。

黑恶不除,民心难安。举报有组织犯罪线索,不仅是公民的权利,更是守护家园的责任。让我们共同行动,以法律为武器,向黑恶势力 “亮剑”,让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的基石更加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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