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物业行业领域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第二期)
发布时间:2026-06-01
信息来源: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旗县区住建局、稀土高新区建设管理局、各物业企业:

为深入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自治区纪委监委及市纪委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部署,我市开展深化"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重大民生实事集中整治工作。根据工作安排,近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旗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我市住宅小区进行抽查检查,发现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存在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利益等问题,现将第二批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物业服务质价不符问题

在对全市住宅小区的日常抽查检查中发现,远洲国际芳邻美筑、金碧花园等20个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存在物业服务质价不符问题。主要问题表现如下:

一是物业信息公示问题。部分物业服务企业未严格履行信息公示义务,存在小区公示栏公示信息内容不全、未统一使用最新公示模板问题。

二是部分物业服务企业未落实好巡查管控职责,未对服务区域内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巡查、劝阻与上报工作,相关小区内存在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等安全隐患,涉事物业服务企业也未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至相关职能部门。

针对上述问题,已向涉事物业服务企业下达《物业管理项目检查督办单》,明确整改时限与整改要求,督促其限期完成整改。同时依据《包头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将相关物业服务企业计入信用评价不规范行为,予以扣分处理。


案例二: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

在对全市住宅小区的日常抽查检查中发现,民馨家园、汇金小区、华诚园3个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存在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问题。主要问题集中在小区楼道、管道井内堆放杂物,未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针对上述问题,已向涉事物业服务企业下达《物业管理项目检查督办单》,明确整改时限与整改要求,督促其限期完成整改。同时依据《包头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将相关物业服务企业计入信用评价不规范行为,予以扣分处理。

请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以上述典型案例为鉴,深刻汲取典型案例教训,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不断优化服务质量,对照通报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以问题为导向逐项整改落实。全力解决新增问题,举一反三开展回头看,化解一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推进整治行动向纵深拓展,努力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为我市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营造和谐宜居的居住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特此通报。


                                  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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