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住建局、稀土高新区建设管理局、各物业企业:
为深入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自治区纪委监委及市纪委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部署,我市开展深化“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重大民生实事集中整治工作。根据工作安排,近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旗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我市住宅小区进行抽查检查,发现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存在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利益等问题,现将第一批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吾悦和府(西藏新城悦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该小区存在公共收益公示未及时更新等问题。已向该企业下达《物业管理项目检查督办单》,督促其限期完成整改,并约谈企业相关负责人。约谈过程中,发现该小区还存在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的情况。随即责令该企业规范公共收益管理。依据《包头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将西藏新城悦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记入信用评价不规范行为,并予以扣分处理。案例二:都市豪庭(包头市虹苑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该小区存在楼梯间堆放杂物、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等消防安全隐患问题,且该企业未履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告知的义务。目前已向企业下达《物业管理项目检查督办单》,督促其限期完成整改。依据《包头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将包头市虹苑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记入信用评价不规范行为,并予以扣分处理。该小区存在未按要求开展物业管理区域信息公示等问题。目前已向该企业下达《物业管理项目检查督办单》,督促其限期完成整改。依据《包头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将金碧物业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记入信用评价不规范行为,并予以扣分处理。案例四:番茄二区(内蒙古智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该小区存在垃圾桶周边垃圾散落、环境卫生状况不佳等问题。目前已向该企业下达《物业管理项目检查督办单》,督促其限期完成整改。该企业也已在整改期限内完成上述问题整改,对该物业服务企业作出暂不予处罚决定。请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以上述典型案例为鉴,深刻汲取典型案例教训,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不断优化服务质量,对照通报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以问题为导向逐项整改落实。全力解决新增问题,举一反三开展回头看,化解一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推进整治行动向纵深拓展,努力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为我市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营造和谐宜居的居住环境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