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5-03-04
信息来源: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 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抓紧做好2024年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城〔2024〕3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包头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规定,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将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纳入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范围,支持依法依规建设的住宅楼中已办理使用登记、使用年限长、配置水平低、运行故障率高、群众更新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电梯,结合隐患排查或安全风险评估情况确定更新、改造大修计划和具体更新改造数量,更新改造后需满足经济适用、安全耐久、运行平稳、绿色环保和通信畅通等要求。2024年拟计划完成更新的普通住宅老旧电梯62部,

2025-2027年全市每年拟完成申报电梯更新改造150部。

二、职责分工

(一)市住建局职责:

1.牵头全市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督促各旗县区人民 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建立项目储备库,统筹编制年度计划任务,区分轻重缓急,组织集中带量采购电梯设备、搭建供需双方对接平台。制定电梯更新改造相关工作流程和指引,落实相关单位电梯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2.督促指导各旗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严格执行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使用相关要求,加强国债项目资金管理,并加强对维修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严防虚报冒领、资金浪费、挤占挪用。

3.加强项目的施工组织和项目管理,加快建设进度,确保申报项目按期完工。项目全部完工后,会同市发改、市市场监管部门梳理本地区申报项目实施情况、经验做法、存在问题、下一步考虑、意见建议等,形成总结报告报送自治区各相关部门。

(二)市市场监管局职责:

1.依法对安全评估机构开展监督抽查。

2.指导各旗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电梯安装单位的监督管理。

3.强化安全监管责任,依法加强电梯及电梯监督检验机构、维护保养单位监督管理。

(三)市财政局职责:

1.加强与发改、住建、市场监管部门的沟通,严格按照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相关规定,及时拨付国债资金。

(四)市发展改革委职责:

1.指导各旗县区政府(管委会)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对申报项目严格审核把关。

2.指导区发改部门协助企业做好项目的立项、申报、填报。

(五)旗县区政府(管委会)职责:

1.负责本辖区范围内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的监督、政策宣传、业主表决、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和项目管理。统筹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做好相关辅助、配合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安全进行指导、监督。协调处理业主意见、建议,调解电梯更新改 造中各类矛盾纠纷。

2.负责本辖区范围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的资金筹集保障,确保每部电梯更新改造补助资金以及居民承担资金足额到位。

3.配合市住建、市市场监管部门参与监督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施工、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

三、实施步骤

普通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以楼道单元为单位一般按以下步骤组织实施,如涉及多个单元、多幢住宅或整个小区的,可同步组织实施。

(一)开展需求摸排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开展更新改造需求排摸,旗县区住建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具体指导街道(乡镇)、社区和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下同)、物业服务企业,摸清住宅小区内交付年限超过15年(优先安排20年以上的)、运行故障率高、安全隐患突出、群众更新改造意愿强 烈的老旧电梯底数,建立工作台账。

(二)统一更新改造意愿

1.科学确定更新改造对象。各旗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组织街道(乡镇)、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摸排情况,以楼道单元为单位逐户开展宣传引导工作,提出更新改造建议,并组织单元业主共同表决电梯是否进行更新改造。对使用20年以上的住宅电梯,在尊重居民意愿基础上,鼓励实施更新,合理保留电梯导轨、轨道对重块、轿架、层门等具有较高质量和较长寿命的零部件。对使用15年以上不满20年的住宅老旧电梯,要结合居民意愿、安全评估结果,科学评估更新改造的必要性并确定更新改造具体方式。

2.实施安全评估。相关业主或受托人(包括受委托的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下同),委托具有电梯监督检验资质或型式试验资质的机构对老旧住宅电梯进行安全评估,安全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明确评估结论,提出一般修理、重大修理、改造、更新等整改建议。评估结论张贴在电梯轿厢内或者该单元出入口处的显著位置,并报送所在旗县区住建局和市住建部门。

3.制定更新改造方案。市住建局会同市发改、市市场监管部门制定印发更新改造实施方案。项目采用“代建制”办法,由包头市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代建(以下简称“代建中心”),通过集中采购安装电梯设备降低采购成本。优先选用核心部件免费更换质保期长、整机质保期不低于5年的电梯,引导电梯生产等企业为居民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和质量保障。更新改造的电梯应安装智慧电梯系统(电动车阻拦系统)。

市住建局协同旗县区住建部门结合电梯更新改造经费预算及安全评估、决算审计等费用支出,综合考虑房屋维修资金使用比例。可参照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式按照业主各自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分摊。(或者电梯更新改造、安全评估、决算审计等总体费用优先使用国家批复的电梯更新改造补贴支付,不足的部分按照相关业主房 屋专有面积比例分摊费用,分摊费用使用专项房屋维修资金支付。)

方案编制完成后,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委员会通过登门走访、业主微信群推送、在单元出入口处显著位置张贴等方式向单元业主公示。社区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及相关企业,对业主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解释说明,电梯制造企业根据业主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更新改造方案。

4.组织业主表决。由社区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及相关业主对最终项目实施方案和维修资金使用须由本单元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二分之一以上且参与表决人数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同意。表决结果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向单元业主公布,并书面报告社区及区住建部门。

5.电梯残值的处理。由社区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及相关业主对电梯残值拍卖后的处理方式进行表决。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组织通过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竞价系统公开拍卖废旧电梯资产残值。将拍卖的残值按房屋信息分户计入业主明细账,或直接抵顶更新改造电梯工程款费用。

(三)推进项目实施

1.签订委托合同。《项目实施方案》通过表决后,包头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和各物业企业与代建中心签订《代建协议》,代建中心组 织设计单位进行深化设计并出具施工图。代建中心作为采购人进行电梯更新安装工程的招标和采购,与中标企业签订采购安装合同,合同中必须明确施工进度计划、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支付时间和支付比例等内容。中标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向市住建、区住建、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施工告知,各区住建部门配合代建中心向中标企业支付中央老旧电梯补助资金,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配合代建中心向中标单位支付由业主承担的维修基金。

2.进行现场施工。项目实施前,受托的代建单位向单元业主发放施工告知书,督促项目实施主体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告示牌,载明项目和现场管理人员相关信息、物业服务企业联系方式等,落实专人协助项目实施主体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单位按照方案施工,并规范设置施工围挡,对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负总责。同一个单元涉及多台电梯需要更新的,合理安排施工时序,方便居民出行,减少施工影响。

3.完成竣工验收。项目完工后,由市场监管部门委派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负责检验,代建单位组织竣工验收,监理单位、使用、管理单位等参与竣工验收。竣工合格后7 日内移交使用单位。施工单位(含电梯制造企业或其授权委托的相关机构)在竣工验收后依法及时将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移交给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委员会,由物业服务企业存入该电梯的安全技术档案。代建单位在竣工验收后三十日内完成项目决算审计。

(四)落实长效管理

1.依法办理登记。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相关业主或受托人依法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并由市场监管部门将更新改造的电梯统一纳入电梯无纸化维保系统平台。更新电梯正式启用前,物业服务企业或受托人向单元业主通报项目实施、竣工验收和使用登记等情况,宣布更新改造电梯正式交付使用。

2.明确维保责任。由电梯制造企业或其委托的施工单位在规定的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要及时、妥善选择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并在保修期满后由其履行维护保养责任,同时,督促维保单位依法开展日常维保工作,加强对维护保养的现场监督和确认,配合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3.规范使用管理。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作为电梯使用单位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配备专职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确保智慧电梯系统、紧急报警装置和通话装置有效使用,引导和监督乘客正确使用电梯,发现非正常使用电梯的行为及时劝阻。

四、政策支持

(一)强化政府资金引导。2024-2027年,符合条件的普通住宅老旧电梯完成更新改造的,对与电梯更新改造直接相关的工程费用给予国债补助,其中实施电梯更新的,每台电梯给予15万元的工程费用补助,单台电梯投资额须大于15万元;实施电梯改造的,每台电梯给予5万元的工程费用补助,单台电梯投资额须大于5万元。

(二)完善相关配套支持。更新改造电梯可通过申请国债争取国家资金、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等渠道筹措资金。国债资金由市住建局协同市发改部门负责向国家申报,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可由业主委托电梯项目所在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牵头,征得小区业主同意以后,向市住建部门维修资金管理机构申请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市住建局牵头会同属地政府搭建业主、物业企业、施工企业对接平台,引导电梯制造企业制定集中采购、更新维保一体化等多种方案供业主选择,降低业主电梯更新成本。

(三)鼓励电梯制造企业创新服务。推行“电梯设备+维保服务”一体化采购模式,鼓励电梯制造企业探索“以旧换新+全托管售后服务”模式,减少业主首期更新费用支出,明确业主需要承担的更新费用及后续全托管费用,并经相关业主依法表决同意。电梯制造企业需与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就全托管售后服务及相应资金收取等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书面协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加强对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制定辖区内老旧住宅电 梯年度更新改造计划,并做到与嵌入式社区、完整社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同步谋划、同步落实。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协同做好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相关政策制定、任务分解、指导协调、督促推进等工作。各旗县区住建、发改、市场监管部门会同街道(乡镇)负责全面指导对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的电梯更新改造工作进行全流程工作指导。

(二)强化宣传发动。各旗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具体落实居民宣传发动、矛盾纠纷协调、更新改造项目推进等工作,向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深入宣传、细致解读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的相关支持政策。坚持以民主促民生,尊重业主主体地位,发挥业主主体作用,做到更新方案由业主决定、更新过程受业主监督、更新成效请业主评定。要进一步浓厚人人有责、人人负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良好氛围,推动老旧电梯更新工作优质高效完成,更好改善群众生活居住环境。

(三)健全工作机制。对更新项目实行清单管理,优先推进经评估后亟待维修、居民意见统一的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对实施进度进行定期盘点,建立月报告制度,每月由旗县区住建部门汇总填报《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进展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后报市住建局。对目标任务强化过程管控,及时梳理分析各地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基层反映的情况问题,总结提炼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建树标杆样板,推动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文字解读


近日,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包头市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实施方案》,现将《方案》解读如下:


第1期:更新改造政策及条件


一、方案目的

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将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纳入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范围,推进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使更新改造后的电梯满足经济适用、安全耐久、运行平稳、绿色环保和通信畅通等要求。

二、更新改造条件

住宅电梯达到什么条件可进行电梯更新改造工作?

需是依法依规建设的住宅楼中已办理使用登记的电梯;使用年限长(优先考虑交付年限超 15 年,尤其是 20 年以上的),或运行故障率高、安全隐患突出、群众更新改造意愿强烈;经相关业主或受托人委托具有电梯监督检验资质或型式试验资质的机构安全评估,出具明确整改建议的报告。

三、政策支持

1、包头市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有哪些政策支持?

强化政府资金引导,2024 - 2027 年对符合条件的电梯给予国债补助;完善相关配套支持,可通过申请国债、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等筹措资金,市住建局协同相关部门申报国债,搭建对接平台降低业主成本;鼓励电梯制造企业创新服务,推行一体化采购模式,探索新售后模式。

2、政府资金补助标准是多少?

2024 - 2027年,实施电梯更新且单台投资额大于15万元的,每台给予15万元工程费用补助;实施电梯改造且单台投资额大于5万元的,每台给予5万元工程费用补助。

3、如何申请国债资金和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

国债资金由市住建局协同市发改部门负责向国家申报;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可由业主委托电梯项目所在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牵头,征得小区业主同意后,向市住建部门维修资金管理机构申请。


第2期:更新改造的工作目标及责任分工


一、工作目标

1.包头市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2024年计划完成更新普通住宅老旧电梯 61部,2025 - 2027 年每年拟完成申报电梯更新改造 150 部。将符合条件的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纳入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范围,结合隐患排查或安全风险评估确定更新改造计划和数量,让更新改造后的电梯满足多种性能要求。

2.这些目标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依据上级文件对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的要求,结合包头市老旧电梯的实际状况,如使用年限、故障率、群众需求等因素,以及资金支持情况和实际执行能力制定。

二、职责分工

1.市住建局在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中的职责是什么?

  牵头全市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督促建立项目储备库、编制年度计划、组织集中带量采购、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制定工作流程和指引、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监督国债资金和维修资金使用;加强项目施工组织和管理,完工后会同相关部门总结并报送情况。

2.市市场监管局有哪些职责?

依法对安全评估机构开展监督抽查;指导各旗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电梯安装单位的监督管理;强化电梯及相关机构的安全监管责任。

3.旗县区政府(管委会)的职责包括什么?

  负责辖区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的监督、政策宣传、业主表决、协助实施和项目管理;统筹协调街道、社区工作;保障资金筹集到位;配合市级部门监督施工、验收等工作。



第3期:更新改造实施步骤

一、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的实施步骤有哪些?

包括开展需求摸排、统一更新改造意愿(确定对象、实施安全评估、制定方案、组织业主表决、处理电梯残值)、推进项目实施(签订委托合同、进行现场施工、完成竣工验收)、落实长效管理(依法办理登记、明确维保责任、规范使用管理)。


二、如何开展需求摸排?

由各旗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组织,旗县区住建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指导街道(乡镇)、社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摸清住宅小区内交付年限超过15年(优先安排 20 年以上的)、运行故障率高、安全隐患突出、群众更新改造意愿强烈的老旧电梯底数,建立工作台账。

三、安全评估如何进行?

相关业主或受托人委托具有电梯监督检验资质或型式试验资质的机构对老旧住宅电梯进行安全评估,评估机构出具报告,明确评估结论并提出整改建议,结论需张贴公示并报送相关部门。

四、更新改造方案如何制定和公示?

市住建局会同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部门制定方案,采用“代建制”,由代建中心代建。方案编制完成后,通过登门走访、业主微信群推送、在单元出入口处张贴等方式向单元业主公示,并根据业主反馈修改完善。

五、项目实施阶段有哪些关键环节?

签订委托合同,代建中心组织设计、招标采购并签订合同;进行现场施工,施工单位按方案施工并做好现场管理;完成竣工验收,由市场监管部门委派机构检验,代建单位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移交使用单位,施工单位移交资料,代建单位完成决算审计。

六、如何落实长效管理?

项目竣工验收后,相关业主或受托人依法办理使用登记,纳入电梯无纸化维保系统平台;明确电梯制造企业或其委托施工单位的保修责任,物业服务企业选择维保单位并监督维保工作;业主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安全运行管理制度,规范电梯使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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