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日常生活中
楼顶漏水问题时有发生
那么,楼顶发生渗漏
维修费用应该由谁承担呢?
小编通过案例带您了解一下
案例一
包头市某小区建于2010年,其中5号楼共有3个单元6层楼,每层两户,共计36户业主。因该楼年久失修,楼顶出现破损,自2018年开始,每逢下雨天,6楼的住户家里就不断漏雨。
2019年夏天漏雨尤为严重,6楼业主多次向物业公司提出维修要求。物业公司在2019年9月申请使用维修资金进行维修,维修费用总额49000元。
依据《包头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属于一幢房屋的共用部位由该幢房屋的全体业主分摊维修费用。因此,5号楼36户业主每户业主应分摊维修费用1361元。但是由于36户业主中有两户业主未交纳维修资金,因此这两户业主需要现金分摊维修费用,但在实际操作中物业公司多次找这两户业主协商承担维修费用事宜,但这两户业主认为与其无关拒绝交费。
在维修资金使用过程中
经常有这种情况发生
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呢?
近日
山东省青岛市
黄岛区某小区也出现相似案例
案例二
因未交纳维修资金的业主不分摊维修费用,6楼业主将未分摊维修费用业主告上法庭,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珠海法庭化解了该起纠纷案件,认定维修费用由楼里所有住户均摊。
本案承办法官解释称,该栋居民楼的楼顶并非6楼业主的专有部分,而是该幢房屋全部业主的共有部分。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因此,多层小区顶楼属于业主共有部分,因楼顶漏水产生的费用应当由该楼业主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