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住建局关于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确保“五一”期间燃气安全平稳运行,市燃气热力和地下综合管廊发展中心于4月28日至5月4日实地对校园路美食街、牧上都、潮汕火锅、盛义园、小时候餐馆、草原涮肉等餐饮场所以及华诚加气站、新胜加气站、包头市燃气有限公司、内蒙古中浩燃气有限公司、蓝火苗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等燃气经营企业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督导工作。
督导过程中发现,部分露天摊位燃气支管与电线间距安全距离不足、过跨电缆与燃气管道安全距离不足、背墙存在电线乱搭燃气管道、背墙风机支架和抽油烟机风口与燃气管道安全间距不足、燃气管道堆积杂物,液化气罐未接报警切断阀等10处隐患,督导组已督促青山区、昆区燃气管理部门、蓝火苗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包头市燃气有限公司限期整改。
督导组强调,各企业、商户要积极汲取事故教训,以事故为警示,落实户内安检责任,加强隐患整改销项,对拒不整改的商户做到“该停则停”,确保所有隐患做到100%消除;各地区燃气管理部门要强化宣传,积极为商户定期讲解燃气使用安全提示,宣传燃气正确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等知识,同时引导商户正确、规范、安全用气,定期开展燃气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下一步,中心将继续开展常态化城镇燃气安全督导工作,持续对燃气领域进行常态化整治,积极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筑牢燃气安全底线,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要求,绷紧“安全弦”,织密“责任网”,拧紧“安全阀”,从源头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