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4
信息来源: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报告全文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等内容。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通过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http://zfhcxjsj.baotou.gov.cn/)全文公开。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市住建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包头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以“公开透明、高效便民”为目标,将政务公开作为提升治理能力、优化营商环境、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抓手,全力推动住建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助力城市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按照市政府网站评估要求,市住建局制定完善了《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顺利完成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于2025年9月29日新版网站上线运行,首页设置了办事服务、便民查询、互动交流等多个板块,信息分类更加清晰,导航结构更为合理,极大提高了用户的访问效率与操作便捷性。市住建局门户网站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67条,内容涵盖住建动态、通知公告、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优化营商环境、意见征集等多方面工作;回复局长信箱273件,不断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广泛倾听公众意见建议,提供政务咨询服务,努力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成为全局对外展示的“数字名片”和政民互动的“核心枢纽”。

同时,通过住建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网络新媒体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发布渠道,官方微信公众号共发布260期、803条信息,局官网同步转载;“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抖音49条;针对林南平房区改造项目、东河区工业路土六栋楼自主更新改造项目等重点民生工程,组织各级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发布稿件数量140条(次),为打造“住建文化”、讲好“住建故事”、传播“住建声音”、展示“住建形象”作出积极贡献。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全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380件,其中政府平台申请336件;邮寄送达24件;当面申请20件。已答复355件,结转下年度25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全面落实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优化建设,确保为群众提供权威准确、内容全面、便于获取利用的政府信息。指定专职人员负责接收线上线下依申请公开信息,在法定期限内,按照申请人要求公开方式送达当事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住建局门户网站、公众号、抖音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账号实行“专人专号”管理,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规范网站及新媒体操作流程,保障政务信息发布权威准确、服务高效便捷、运行安全稳定,维护住建领域政务公开与公共服务良好形象。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全面压实责任。二是完善政务公开全流程管理,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依法依规推进信息公开。三是强化学习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信息处理能力和公开服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17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9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68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64

0

0

0

0

0

36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0

0

0

0

0

16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05

0

0

0

0

0

30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0

0

0

0

0

0

5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55

0

0

0

0

0

35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5

0

0

0

0

0

2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8

2

12

2

24

0

0

0

0

0

2

0

0

3

5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还需完善,政策解读不够多元,宣传效果还有差距,工作人员专业能力有待提升。

市住建局紧紧围绕“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这个中心,持续采取措施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理顺内部工作机制,持续优化信息公开流程,确保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及时性;二是进一步拓展政策解读渠道,丰富解读内容,满足群众理解政策的多元化需求;三是加强业务学习与培训,提升业务能力,促进政府信息公开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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