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继续对农村牧区低保户、低保边缘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户、其他脱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六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状况进行动态监测,及时将动态新增符合政策的对象纳入危房改造计划实施改造。经全面排查全市共上报2024年农村牧区危房改造任务81户,在推进过程中旗县区动态新增部分危房改造任务,全市实际实施危房改造114户,目前已完工67户,所有危改项目将于年底前全部完工。
在推进农村牧区危房改造过程中,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住建部、财政部、民政部、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保障农村牧区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
一是加强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和审批管理。加强与民政、农牧等部门信息共享,对六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状况进行动态监测。按照“三级公示、三级审核”程序,由村嘎查、乡镇苏木、旗县区逐级对危房改造补助指标申请进行严格审查,将人员身份及住房状况都符合政策规定的纳入补助范围实施危房改造。
二是加强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按照《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规定,全面落实基本质量安全底线要求,加强日常质量安全监管。严格执行竣工验收制度,确保改造后的房屋达到基础牢固、结构稳定、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结构连接牢固等规定,同时满足本地区抗震设防标准要求。
三是加强补助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包头市农村牧区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落实专款专用规定,禁止挪用滞留,竣工验收后采取“一卡通”方式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危改户手中。
四是加强危房改造档案管理。按照“一户一档”原则,为每一户危房改造项目建立档案。统一制定下发危房改造户档案资料模板,使危房改造档案管理达到规范化、标准化,推进危房改造项目长效管理。同时将危房改造信息录入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管理系统平台,确保纸质档案与管理系统信息同步对应。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对六类重点对象等农村牧区低收入群体住危房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强化危房改造项目质量安全监管,加强技术指导服务,严格履行竣工验收制度,切实保障农村牧区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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