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事业科
发布时间:2025-11-24
信息来源: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用事业科组织实施城市规划区城镇燃气、供热、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年度计划。指导全市城镇燃气、供热的建设、运营和社会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管道燃气、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许可审批。按照市、区职责分工,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燃气、供热的行业指导、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市本级城镇燃气、供热、地下综合管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参与相关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办公地址: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建设大厦1703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联系方式:0472-5220663

负责人:李方超


字体
打印
关闭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