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
发布时间:2025-11-24
信息来源: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拟订相关政策、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指导旗县区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参与编制城乡建设抗震防灾规划与实施方案。指导监督抗震防灾、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文件和施工图审查、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办公地址: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建设大厦1304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联系方式:0472-5220627

负责人:康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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