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包头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中心)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相当于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市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建设管理、建设工程造价技术管理和服务等工作及自身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承担市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的组织实施和集中建设管理,依法对代建项目组织招标,并对中标单位进行监督。(三)履行代建合同赋予的建设单位的责任和义务,执行政府相关部门批复的建设规模、标准,按批准的概算严格控制工程总投资。(四)负责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制定和完善市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理建设的相关政策及配套制度的建议。(五)承担市四区(含东河区、青山区、昆都仑区、九原区,下同)、稀土高新区新建的建(构)筑物、公共场所、节日装饰的夜景照明方案审查,负责市四区、稀土高新区新建的建(构)筑物、公共场所配套的夜景照明工程验收的技术支撑工作。(六)参与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的技术服务和对外发布工作,负责包头地区工程建设领域有关造价条例、规定、办法和实施细则的技术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包头地区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统一管理,负责发布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工程造价指标,负责一次性单位估价表的批复工作。(七)负责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审查工作,调解工程造价方面的纠纷工作,负责造价咨询企业成果文件审计的辅助管理工作。(八)参与包头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中长期规划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拟订工作,负责组织包头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修编等工作,承担轨道交通项目建设的相关工作。(九)承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办公地址: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建设大厦9、10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联系方式:0472-5220909
负责人:黄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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