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住房保障事业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25-11-24
信息来源: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包头市住房保障事业发展中心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处级。主要职责是:(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发展以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二)参与拟订包头市住房制度改革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公有住房出售和集资合作建房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市住房普查和住房补贴工作。(三)参与拟订城镇保障性住房、人才住房、棚户区改造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并组织落实相关规划及年度计划。承担相关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配合做好相关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负责全市政府主导型保障性住房项目和人才住房的建设、住房筹集、运转和租赁补贴工作。负责统筹组织和协调推进全市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治理改造工作。(四)参与拟订全市房地产业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核定和外埠企业备案的行政辅助工作。(五)负责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工作,负责做好培育和发展全市住房租赁市场相关工作。(六)参与拟订包头市房屋征收与补偿规范性文件,负责研究提出全市年度房屋征收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市本级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承担包头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专家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参与房屋征收拆迁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市房屋安全及危险房屋的鉴定工作。(七)参与拟订包头市村镇建设政策和发展规划并做好相关指导工作。负责指导旗县区住房保障、人才住房、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指导包头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协会的行业自律工作。(八)负责全市房屋交易资金监管基础工作,承担全市房屋交易基础服务工作。(九)负责全市房地产业和住房保障相关信息系统的建立、远行、维护。(十)承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办公地址:包头市昆都仑区友谊大街87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联系方式:0472-5919938

负责人:吴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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