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房公积金首套房
贷款利率下调热点问题
近期包头市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为方便缴存职工了解相关情况,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针对大家较为关心的热点问题解答如下:
问:2021年购买首套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利率调整,是否需重新办理手续?
答:遇贷款利率调整时,无需重新办理手续。2022年10月1日以前按照首套贷款利率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22年还款期仍执行原利率标准,根据借款合同约定,自2023年1月1日(含)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利率标准。
问:2022年10月1日之后新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利率如何执行?
答:自2022年10月1日起,对新申请的首套房个人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为2.6%和3.1%;
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別不低于3.025%和3.575%贷款利率标准。
问:申请组合贷款的,贷款利率如何执行?
答:申请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的贷款利率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2022年10月1日以前按照首套贷款利率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3年1月1日(含)开始执行调整后的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自2022年10月1日(含)后发放的首套房个人公积金贷款,按照新的贷款利率执行,商业部分的贷款利率按照商业银行相关规定执行。
问:已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60万元、期限30年、本次利率下调,可节省多少利息支出?
答:本次利率下调,可为借款人节省利息支出1.76万元。(以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测算,不考虑借款人提前还款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