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精准化、精细化服务水平,持续改善人居环境,推进我市物业服务向高品质、多样化升级,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美好居住生活的需要。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房规〔2020〕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制定的背景
住宅小区是居民生活的主要空间,是城市管理和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住宅物业管理事关群众生活品质,事关城市安全运行和社会稳定。“买房一阵子,物业一辈子”,物业管理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解决,会直接影响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提升。2018年市委召开全市物业管理大会,制定出台了物业提档升级、老旧小区推行准物业等一系列政策,为我市物业行业发展提供了科学规范的制度依据,也为培育市场、规范服务、引导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其中部分政策于2020年结束,为此,我局起草制定了《行动方案》,明确今后三年物业管理的工作原则、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有序推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取得完善和提升,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到2024年底,“属地综合管理、市场规范运行、社会广泛参与”的住宅小区物业综合管理体系全面建立;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组建率达到80%以上;物业管理平均覆盖率达到92%;打造居住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二级以上(含二级)物业服务项目165个;创建自治区级优秀、示范物业服务项目100个;培育AAA级信用等级企业33家;物业从业人员岗前培训率达到100%,专业岗位继续教育培训率达到70%;维修资金专户银行实现分户记账管理,维修资金管理系统平台全线升级,实现维修资金使用线上受理、审核、监理;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系统市、区、街道(乡镇)、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全覆盖;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初步建成投入使用;物业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全面建立,投诉处置效能显著提高;构建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价格机制;物业从业人员岗前培训率100%,专业岗位继续教育培训率达到70%,实现物业行业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
三、文件执行范围和时间
行动计划执行范围为全市十个旗县区,实施时间为2022至2024年。
四、核心内容解读
为认真贯彻落实《民法典》,国家、自治区、包头市《物业管理条例》及《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房规〔2020〕10号)精神。《行动计划》在起草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精心组织,理清情况、找准问题、摸清需求,认真总结我市历年来物业管理工作的有关经验做法。广泛征求旗县区政府、市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及时消化吸纳各方面反馈的意见建议。《行动计划》明确未来三年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共13点27条)、保障措施6个具体部分,为下一步全市物业管理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行动计划》充分考虑了我市当前实际情况和居民需求,体现了强烈的问题导向和鲜明的实践特色;提出党建引领、协商共建、服务导向、智慧建设等措施,准确把握了物业管理工作的发展规律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强。
五、关键词诠释
全市物业管理三年行动计划在总体上遵循党建引领、协商共建、服务导向、智慧建设的方针和措施。坚持和加强街道(乡镇)社区党组织对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的政治引领、组织引领,推动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参与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多方联动机制,深入开展“红色物业”创建工作,全面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积极融入社会治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完善物业管理机制体制,权限下放,服务下沉;健全业主委员会治理结构,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监督,提高业主委员会履职能力;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明晰情况,分类施策,按年度对符合标准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奖励。持续推进物业服务企业星级认定工作,给予优质物业服务企业奖励政策,全面提升物业服务专业化水平。建立前期物业服务政府指导价格机制,规范物业服务行业收费行为;畅通物业投诉渠道,建立逐级调解制度,提高物业纠纷调处效能;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加强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加强物业服务监督考核,联合多部门开展专项整治,以业主满意度为标准,完善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系统功能,强化结果运用,规范物业项目合同备案;推动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应用,充分运用5G、云计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有效科学的解决物业服务问题,实现物业精细化、智能化管理,促进线上线下服务融合发展,满足居民多样化生活需求;开展老旧小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提升小区基础设施建设,推广使用绿色环保材料,提高绿色社区建设水平,前置老旧小区物业服务模式,因地制宜选择物业服务模式,协调各方全程参与综合整治,做好物业服务;规范维修资金归集、使用和管理,发挥维修资金增值资金作用,不断改善住宅小区居住品质和环境质量,全面提升维修资金使用管理水平;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完善服务规范体系,提升物业从业人员技能水平和服务意识。
六、新旧政策对比
近年来,市住建局代政府草拟了《包头市旧住宅小区继续推行准物业管理实施方案(2018—2020)》(包府办发〔2017〕196号)、《包头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提档升级工作实施方案》(包府办发〔2017〕19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包头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包党办发〔2018〕32号),市住建局也相继印发了相关配套文件10余份,全市物业管理工作以提档升级、老旧小区推行准物业管理为引领,带动物业行业发展。2020年以来,随着相关政策执行接近尾声、国家《民法典》的出台和建设完善社会基层治理体系相关政策的落实,对物业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此次《行动计划》的制定,是我市持续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延续,从以业务推动为抓手,向以党建引领、共享共治、提升服务、科技支撑、绿色建设等方面积极推进,对满足人民群众对城市宜居生活的新期待,着力解决城市发展过程中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创造优良人居环境具有重大意义。
政策解读: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健全物业管理工作提升服务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