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内蒙古自治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宣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20
信息来源: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旗县区住建局、稀土高新区建设环保局、各相关企业:

为全面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内蒙古自治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切实提升全市住建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增强社会公众无障碍环境意识,助力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高质量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相关宣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宣传工作重要意义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关乎残障人群、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切身利益,直接体现城市文明程度和温度。全市住建系统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刻领会“一法一条例”的立法精神、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宣传活动,推动“一法一条例”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工地、进公共场所,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营造“人人知晓、人人遵守、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为我市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城市提供有力保障。

二、聚焦宣传重点,精准把握核心宣传内容

(一)突出立法宗旨,彰显无障碍建设价值意义

重点宣传无障碍环境建设对保障残障人群、老年人等群体平等权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深入阐释“安全便利、实用易行、广泛受益”的建设原则,积极传递“有爱无碍、温暖同行”的城市理念,让无障碍理念深入人心。

(二)聚焦住建领域,明确宣传核心重点

1.强化职责宣传:重点宣传住建部门在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活动中的监督管理职责,全面解读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无障碍设施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等全流程要求,明确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推动依法履职、依法建设。

2.强化标准宣传:聚焦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规范,重点宣传公共建筑、居住小区、公共建筑等重点场所的无障碍设施要求,包括盲道、无障碍坡道、无障碍电梯、无障碍卫生间、低位服务设施等,提升从业人员和公众对标准规范的知晓度。

3.强化重点场所宣传:将公积金中心等窗口单位、小区物业、办公楼、机关办公场所、政务服务窗口、项目施工现场、公园广场等列为重点宣传区域,在显著位置张贴无障碍服务标识、服务指引、宣传海报、宣传标语及无障碍服务电话,设置宣传栏、宣传展板,滚动播放宣传视频,既提升无障碍服务的便捷性和可及性,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三、丰富宣传形式,拓宽宣传覆盖范围

(一)强化内部学习,提升履职能力

1.开展专题学习:各党组织要将“一法一条例”纳入“三会一课”、干部职工业务培训内容,通过自学、集中学习、研讨交流等多种方式开展专题学习,确保住建系统干部职工了解法规条款、熟知法定职责。

2.开展行业培训: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等相关单位可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深入解读无障碍建设标准与法规要求,提升从业人员依法依规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二)拓展宣传渠道,扩大社会影响

1.推进媒体融合宣传:各单位可联合包头日报、包头广播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发布法规解读、工作动态、典型案例;充分利用官网、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制作推送图文解读、短视频等轻量化宣传产品,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2.开展主题活动宣传:结合全国助残日、全国无障碍环境建设宣导日、国际残障人群日、敬老月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宣传月”、“法规宣传进社区”、“无障碍设施体验日”等主题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发放宣传手册、互动体验、志愿服务等形式,面对面向群众普及法规知识。

3.强化行业场所宣传:在建筑工地、房地产开发项目、市政设施、物业服务小区、公共建筑等住建领域重点场所,通过张贴海报、悬挂横幅、电子屏滚动播放、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实现住建领域宣传全覆盖。

4.加强联动协同宣传:主动加强与残联、民政、城管、交通、教育、卫健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联合开展宣传活动,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宣传工作格局,凝聚宣传合力。

四、强化工作保障,确保宣传落地见效

(一)压实工作责任,细化任务落实

各单位各部门要将“一法一条例”宣传工作与无障碍环境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市政设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等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督办,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抓具体,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各项宣传任务落地落实、有人抓、有人管。

(二)注重宣传实效,推动长效开展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结合不同群体、不同领域的特点,精准开展宣传工作,既要着力提升住建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也要切实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和无障碍理念。要及时总结宣传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挖掘推广典型案例,强化示范引领,推动宣传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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