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标后履约见证管理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28
信息来源: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旗县区住建局、招标人、中标人、各有关单位: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标后履约见证管理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旗县区住建局要加强对标后履约见证工作的监督管理,督促招标人落实标后履约管理责任,确保工程项目有序推进。各招标人及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操作指引要求,做好标后履约信息的上传和管理工作,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按系统预警信息推送各住建部门。

特此通知。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标后履约见证管理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19日 



交易中心联系电话:工程科 0472-6862360   

                  交易管理科 0472-6862369

住建局联系电话:建筑市场监管科 0472-5220637

                 建筑市场服务站 0472-5243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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