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辛美凤人才房催缴房租及腾退房屋通知书的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23
信息来源: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辛美凤:

辛美凤于2020年7月31日签订《包头市人才公寓租赁合同》,承租包头市青山区银海新城1号楼1单元1104室,月租金为346.78元,租赁期限为2020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止。到期未腾退房屋。

你作为涉案房屋承租人,我单位已依法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催缴及腾退房屋通知书,前一种方式无人签收,后一种方式已签收但至今未联系我单位,现向你进行公告送达,内容如下:

您所承租的银海新城1号楼1单元1104室人才住房,截止2022年7月31日房屋租赁合同已到期,请您在本次公告送达后10日内腾退房屋,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执行,后果自负。

请承租人辛美凤见此公告后立即与我单位联系并履行相关义务,如逾期,我方将依据法律履行下一步程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附公告到访不遇通知单及催缴通知书。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0472-5165241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友谊大街87号



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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