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郎旭强人才房催缴房租及腾退房屋通知书的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23
信息来源: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郎旭强:
郎旭强于2020年7月31日签订《包头市人才公寓租赁合同》,承租包头市青山区银海新城1号楼2单元907室,月租金为362.09元,租赁期限为2020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止。到期未腾退房屋,且从2021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未支付共计三个年度的房屋租金13035.24元。
你作为涉案房屋承租人,我单位已依法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催缴及腾退房屋通知书,前一种方式无人签收,后一种方式已签收但至今未联系我单位,现向你进行公告送达,内容如下:
您所承租的银海新城1号楼2单元907室人才住房,截止2024年7月31日房屋租金13035.24,请您在本次公告送达后10日内将欠缴租金存入我中心对公账户(单位名称:包头市住房保障事业发展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包头民族东路支行 账号:15001716636052500254),并且腾退房屋,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执行,后果自负。
请承租人郎旭强见此公告后立即与我单位联系并履行相关义务,如逾期,我方将依据法律履行下一步程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附公告到访不遇通知单及催缴通知书。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0472-5165241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友谊大街87号
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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