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包头服务管理和财经职业学校报告厅改造项目
2.服务范围:包括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概算书、设计交底、现场配合、现场指导、设计变更、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项目验收等内容。
3.工程概况:
室外改造包括:室外台阶楼梯及通道地面铺装,楼梯栏板,外门窗,室外通道顶面吊顶等。
室内改造包括:门厅、观众厅、舞台、侧厅、贵宾厅、疏散通道化妆间及附属用房、卫生间区域的装修工程、给排水、供热、暖通、消防、强弱电等机电系统的改造。屋面防水的修缮、基本消防设施和基础的音箱设备。
4.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5.采购方式:比选(代建中心内控制度)
6.控制价:经我中心审核后的设计概算中工程费用的2.5%
7.代建单位:包头市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
使用单位:包头服务管理和财经职业学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资质(证件如遇过期,未办理或正在办理延期的,须提供主管部门发布的延期通知或资质延续名单的公告或相应文件);
3.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4.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7.供应商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9日(北京时间,下同)把以下资料盖章扫描成一个PDF,附件名称为供应商全称,发送至djzxxmglb@163.com,邮件主题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审核通过后,我中心会联系供应商。
资料需逐页加盖公章,公章必须是公司注册所在地公安局审批刻制的印章,财务章、投标专用章、电子章、彩扫章等其他印章无效。如资料不全,采购人拒绝。
(1)获取文件登记表(包含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信息);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获取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副本;
(4)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及证书;
(5)供应商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注:若发现存在提供虚假资料,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四、比选办法
1.响应供应商按照给定的格式及比选办法制作响应文件(同时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刻录光碟或U盘1份),左侧胶装成册并密封(一正本、一副本),由法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后密封提交。由评委组先对所有响应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对所有通过符合性审核的供应商进行详细评审,详细评审后按照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本项目的成交人。
2.响应文件中不得提供选择性报价。
五、比选时间
响应供应商于2025年10月11日上午9:30前将响应文件送至包头市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10楼会议室,我中心将在该日上午9:30对所有收到的响应文件统一进行拆封并评审,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不得参与该项目比选。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包头市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
联 系 人:高鸿翔
联系方式:0472-5220915
电子邮箱:djzxxmglb@163.com
地 址: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与富强南路交叉口西北角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9楼
包头市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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