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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内建城函〔2022〕163号)要求,我市住建局、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开展了黑臭水体整治自查工作。经自查,我市上报“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的昆河、二道沙河两条河道四处黑臭水体已全部整治完成,未发现反弹迹象,并对建成区其他区域进行了排查,未发现新增黑臭水体。
我市黑臭水体信息反馈、举报电话0472-5220630
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