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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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市住建局开展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来源:《包头日报》 发布时间:2022-06-07 访问量: 【字体: 视力保护色: 返回上页

□王淑宏 武鑫 蒋琛


为深入贯彻国家、自治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安排,全面落实《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印发〈2022年房地产领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包头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神,市住建局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与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有机结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地产领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依法依规打击严惩房地产领域养老诈骗行为,以实际行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自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后,我市房地产领域立即行动,多个点位、多种方式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广大老年群体的法治意识,提高防骗反诈能力,提醒老年人守好“养老钱”,捂紧“钱袋子”,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加强组织领导

为有效推进我市房地产领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全面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时制定并印发了《包头市2022年房地产领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及外五旗县区住建局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现场检查组、宣传报道组3个工作组,逐一明确了各工作组的职责分工、责任领导、责任部门,细化、量化了工作任务,提出了工作要求。

●集中力量整治

市住建局房地产领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现场检查组按照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房地产领域进行逐一检查,深化线索排查,强化日常监管。


房地产市场整治:

5月31日市住建局综合执法支队到联邦、链邦公司总部等中介机构检查房地产销售中是否存在涉及养老诈骗的行为。此次摸排针对商品住房销售中心未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进行“养老住房”“养老公寓”商品房销售、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雇佣人员利用制造“养老住房”“养老公寓”抢房假象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隐瞒影响住房出售的重要信息诱骗群众买房等行为进行了摸排。截至目前已经完成对41家商品房销售中心和146家代理销售新建商品房房地产经纪机构的检查。对全市所有商品房销售中心进行安排布置,悬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保护人民财产安全”宣传标语横幅(有电子屏的用电子屏),目前商品房销售中心、房地产经纪机构共悬挂条幅106条,在营造全行业打击养老诈骗行动氛围,让养老诈骗打击行动深入人心,形成震慑力量。

物业行业领域整治:

2022年4月24日市住建局印发了《关于开展整治商品住房销售中心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等欺诈问题隐患以及违规在城市街面张贴养老产品宣传广告的通知》,督促各旗县区住建局、稀土高新区建设环保局、包头市物业协会以及各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开展住宅小区养老产品广告专项整治,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小区违规张贴虚假广告、发放养老产品广告进行全覆盖无死角清理。要求各旗县区住建局要对全市已建成的有物业服务企业住宅小区进行全面摸排,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内违规张贴养老产品广告进行全面清理,每周对清理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确保6月1日前全市有物业服务小区无违规养老产品广告。

公园广场宣传整治:

市住建局充分发挥公园广场宣传阵地作用,积极开展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工作。各公园广场利用户外电子屏、LED显示屏、宣传栏展示、配合部门宣传等形式,营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加强正面宣传舆论引导,推动形成全社会“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态势,帮助老年群体提高风险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努力守护好“养老钱”“救命钱”。截至6月2日,园林绿化事业发展中心机关、八一公园、奥林匹克公园等利用LED屏、电子一体机等户外宣传屏幕滚动播放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标语60条次,配合公检法部门开展宣传1次。


市住建局将按照工作方案继续开展排查,加大打击整治力度,多渠道进行宣传,发现问题和线索及时立案查处和移交,确保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按时完成取得实效。

●注重宣传引导

市住建局及时在住建局官网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发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进展信息和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对全市所有商品房销售中心进行安排布置,悬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保护人民财产安全”宣传标语横幅,全面营造全行业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氛围,充分发动群众、宣传群众,形成广泛的宣传战线。

下一步,市住建局将进一步强化线索排查,集中力量整治,加强对房地产市场主体企业的整治和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合理安排时间进度,对正在销售、正在建设、正在提供“养老”服务的项目(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逐一建立台账,跟踪问效到底,普查率要达到100%,将企业不良行为及时记入信用档案。对群众信访投诉较为集中、媒体曝光的不良企业,要进行重点检查。通过剖析问题根源,建立健全市场监管和内部监督机制,从源头上补短板,促进房地产领域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整治见成效。同时不断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舆论氛围,通过在商品房销售中心、房地产经纪机构、物业小区、公园广场显著位置采用显示屏、悬挂横幅、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打击整治和预防养老诈骗的相关内容。在全力排查企业养老诈骗问题的同时,切实提高群众对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认知度,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线索,营造强大声势。

养老诈骗是指诈骗分子打着关爱老年人的幌子,披着温情的外衣,取得老年人的信任后,宣称投资养老项目、提供养老服务、产品等,进而骗取老年人的财产。

 

●养老诈骗的特点

●什么是养老诈骗


◎利用老年人警惕性较低,防范意识薄弱的特点。不法分子将目标锁定为安享晚年的老年人,通过前期热切搭讪、嘘寒问暖、赠送小礼品、提供免费的保健活动等方式,骗取老年人的信任,进而对老年人实施诈骗等犯罪行为。

◎抓住老年人对新生事物较为陌生,信息较为闭塞的特点。不法分子将所谓的产品或服务包装成“高大上”的样子,加之老年人对政策法规、科技信息、金融理财等日新月异的知识了解甚少,将不法分子的虚假宣传信以为真。

◎迎合部分老年人贪图小利,盲目轻信“高息零风险”投资的心理。不法分子抓住部分老年人希望通过短期高收益赚取更多的养老金以更好地保障老年生活的心理,通过免费送礼的噱头诱导部分老年人走入贪图小利的陷阱中。


●养老诈骗的常见套路

◎提供“养老服务”

迎合老年投资人的养老需求,以投资养老基地、旅游考察、预售养老床位等项目为名,将老年客户诱骗至所谓养老基地、福利院进行参观、游玩,描绘养老项目的未来,进而以预售养老床位等名义非法集资。

◎投资“养老项目”

不法分子抛出高回报承诺吸引老年人,惯用承诺高额分红、保本高息、预订养老服务等说辞,诱骗老年人投资所谓“养老服务”项目,收费名目五花八门,如“贵宾卡”“会员费”“预付费”等。这些机构没有能力提供所承诺的养老服务,获得资金后运作、流向不透明,有很高的集资卷款跑路风险,一些老年人的养老钱被不法分子诈骗。

◎销售“养老产品”

一些企业不具有销售商品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为主要目的,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免费体检、免费旅游、赠送礼品、会议营销、养生讲座、专家义诊等方式欺骗、诱导老年群体,实施非法集资的行为。

◎宣称“以房养老”

不法分子用“以房养老”名义诱骗老人抵押房产,诈骗资金,以国家政策名义掩盖非法集资的本质,打着有高收益回报等旗号诱骗老年人办理房产抵押、诈骗资金,再把借来的钱拿去买其所推荐的理财产品,部分老年人最终失去了房子,还背负贷款。

(来源:许昌网)


提高防范意识 常鸣防骗警钟


为有力打击养老服务领域的诈骗及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避免财产损失,特别提醒广大市民尤其是老年朋友及亲属切实注意以下几方面: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养老机构是指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机构。未经民政部门登记备案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依法登记前,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收住老年人。广大市民在选择养老机构前应“擦亮眼睛”,查看相关证件,对于未备案的养老机构,不要入住,不要投资,更不要向其支付任何费用。

◎入住养老机构应签订合法合规的养老服务协议,所支付养老服务费用的账户应当是该养老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而不是个人账户,切记不要向个人账户缴纳任何费用。

◎一些企业推销的所谓保健效果较好的“保健品”,经常被采用偷梁换柱、偷换概念的手法,与合法注册批准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进行混同,往往不具备保健功能,甚至贻误病情。

◎投资理财要理性地选择合法合规的渠道,所有高于银行利息的返息养老投资均要谨慎,切勿预付高额养老服务费用。做到拒绝高利诱惑,远离养老诈骗,远离非法集资。

◎请广大市民提醒、劝阻身边的亲属朋友,守好自己的养老钱,不参与非法集资,避免财产损失。

◎若发现养老机构证照不齐全擅自开展养老服务活动或涉嫌养老诈骗、非法集资等行为,请及时向民政部门举报,也可向公安部门报案。

(来源:甘肃政法网)


作者:《包头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