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福建铬泰集团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地址 | 厦门市湖里区岭下西路206号901、902单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2005684046069 |
法人代表人姓名 | 任庆成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包住建招罚决字[ 2020 ]第( 2 )号 |
违法事实 | 包头市第四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将投标保证金存入福建铬泰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帐户,且两家单位在同一单位制作投标书。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 |
处罚内容 | 责令改正,处以罚款伍万柒仟陆佰元整(57600元),对相关责任人处以罚款肆仟元整(4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6/12 |
公示期限 | 2020/6/12-2021/6/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