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注销
发布时间:2026-04-28
信息来源: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事项名称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注销

设立依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和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注销工作的通知》(包住建产【2022】7号)。

申请条件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房产未确权之前;商品房买卖合同甲乙两方同意,由甲方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必要材料。

办理材料

1、买受人本人到场: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注销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协议、承诺书;
  2、买受人本人无法到场,代理人/继承人到场: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注销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协议、承诺书、公证书(授权委托/继承、赠与/声明);
  3、司法协助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注销申请表、申请(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法院工作人员工作证、执行公务证);
  4、买受人是单位: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注销申请表、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协议、承诺书、买受单位身份证明原件及授权委托书。

办理地点

  包头市昆都仑区友谊大街87号包头市住房保障事业发展中心3楼大厅

办理期限

3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

受理→查询有无预告登记→审核审批→归档

服务热线

0472-5185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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